每天了解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拉卡拉
拉卡拉成立于 2005 年,是首批于 2011 年获得央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于 2019 年登陆深交所。公司业务覆盖商超、社区零售店、物流、餐饮、物业、贸易、保险等行业,在全国各省、直辖市以及主要的二级城市均设置有分支机构,业务规模位居行业前列。拉卡拉为商户提供全币种、全场景的收款服务,包括国内国际银行卡支付、扫码支付、数字人民币支付等,并支持超过 100 个国家的跨境支付,公司与 Visa 等四大国际卡组织均已达成战略合作,拥有全品牌卡组织的收单服务能力。同时公司最早成为首批与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两家支付机构之一,真正进入了数字人民币核心试验领域。
回顾拉卡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1.0 阶段:拉卡拉成立之初的目光聚焦在便民支付领域,目标是帮全国便利店引流、“让便利店更加便利”。至 2009 年,拉卡拉成为当时国内最大的线下便民金融服务提供商,布局全国 88 个城市,与主流品牌便利店达成战略合作。
2.0 阶段:公司于 2011 年 6 月获得央行下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成为国内首批持牌支付机构;同年公司获得银行卡收单、移动电话支付、互联网支付等全国支付牌照,正式进入收单领域,解决线下小微零售企业刷卡难题。
3.0 阶段:2015 年以来,公司开始全面布局智能支付终端,拥抱移动互联网,实现对扫码、刷卡、NFC 等支付方式的全支持和各行业应用场景的全覆盖。这一阶段公司的布局重点仍在“B 端”,以服务商户小微企业为主,为实体经济助力。
4.0 阶段:2019 年公司登陆创业板,当前公司定位于商户数字化经营服务商,以支付为入口,为商户提供支付、科技、供应链等产品和行业解决方案,满足各类客户的一站式数字化经营需求,连续四年入选“中国互联网综合实力企业百强榜”。
第三方支付市场增长空间广阔
“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商户与消费者的支付中介,通过网联对接而促成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网络支付模式。第三方支付是商户与客户支付处理及结算的中介,其盈利模式是依据交易量的比例向客户收取服务费。根据 2010 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第三方支付业务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当前我国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正逐步从银行卡支付体系逐渐向第三方支付体系转变。
从 C 端非现金支付的产业链来看,第三方支付产业链上包括了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支付清算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监管部门、商户、用户及基础支持供应商这几类主要参与者。根据面向用户的类型,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分为面向个人用户的数字钱包和面向企业用户的收单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第三方支付产业链中的中介机构,将商户与用户、商户与商业银行相联系,为支付交易提供便利。
(1) 中国人民银行:监管部门,依法制定了《非金融机构支付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监管规章。集中存管所有支付机构所受到的客户备付金,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备付金全面纳入央行监管。
(2) 商业银行:提供支付工具,如银行卡、支票、本票汇票。
(3) 商户: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客户,使用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的服务向自己的客户收取交易资金,是大多数第三方支付交易应用的付费者。
(4) 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单机构:商户与客户之间支付及结算的中间方。
(5) 支付清算机构:中国银联、网联公司,为商业银行、支付机构提供交易处理、资金清算等基础服务。
(6) 基础支持供应商:通讯运营商、软硬件技术供应商、支付 IT 服务商、手机厂商、渠道服务机构等。
根据央行年度的《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统计,中国第三方支付业务交易规模从 2015 年的 49 万亿元增长至 2022 年的 338 万亿元,7 年 CAGR 为 31.77%。据观知海内信息网预测未来中国第三方交易规模将保持增长态势,预计到 2028 年将达到 644 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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